安全防范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安全防范责任
(一)校办室
1.贯彻执行
“总则”所要求的工作。
2.负责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
3.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落实安全制度情况。
4.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二)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全防范责任见第三条
。(三)工会主席
1.负责学校的安全宣传、安全教育,贯彻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杜绝不安全因素。
2.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工作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4.承担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四)年部主任、班主任
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持续性
的安全教育和对本年级、本班的安全管理负责。
2.年部主任、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随时检查、发现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故隐患
,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安全方面的隐患和问题,有对学校活动、设施、环境、教具
等安全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
4.要通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安全教育和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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