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电专业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是机电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夯实基础,使机电工作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矿各单位要加强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和考核力度,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做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以内
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五条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检查规定
(一)井下机电电气安全和
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管理部牵头负责,各相关专业组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受检班组接到检查通知后,应该积极主动配合
,派人参加检查;
(二)每月
5日、15日、25日定为固定检查时间(特殊情况顺延),其它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完毕,将三定表下发给责
任班组,督促责任班组限期整改。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处理者,进行加倍处罚
处理;(三)井下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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