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创造一个文明、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县政府大院内的局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楼内各科室要积极主动配合
局办公室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局会计函授站及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财政收费管理中心、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契税征收所的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以上各科、室、所、中心自行负责。
二、在局机关办公大楼的一楼门口设立门卫室。门卫及值班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注意加强以进出人员的管理,防范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注意讲究礼节和礼貌。
三、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保卫工作,拟在局机关办公大楼的门口、走廊和进
出口等处统一安装摄像头,由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和维护。
四、全局干部员工
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可疑人员或安全隐患应当立即
报告办公室,并协助制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不准把易燃易爆
、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局机关办公大楼内,严禁在办公大楼尤其是
办公室内燃烧杂物或使用明火。
六、计算机房等重点机要部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要严密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无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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