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
1.在大厦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大厦保安部审核、批准,获得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保安部负责审核动火证、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保安部在审核动火证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人员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当中应当严格
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保安部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大厦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安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管理规定
6.电工必须经过电力部门
正式考核发给执照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徒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电工必须要严格执行
电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章程
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章程
。7.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主管部门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8.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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