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
“三同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大唐南京发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
“三同时”管理,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于本厂范围以内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
第三条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
“三同时”管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全权负责
,对实施项目过程当中
出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项目负责部门部长总体协调,分管厂长负责具体实施,设备部、安监部、人资部、厂办、发电部、检测、修理
公司专业负责人协助完成。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部门有权进行制止
其施工和投产。
第七条“三同时”内容(一)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要严格执行
“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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