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凭证的深度解析
盼星星,盼月亮,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新税法实施,到如今已经已经第 11 个年头了,如
何判定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终于尘埃落定!2018 年 6 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以下简称《办
法》),对企业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税前列支需要取得哪些扣除凭证进行了全面、系统地
规范。如何正确理解并在实务中应用《办法》,本文将予以详细分析。
一、什么样的主体适用本《办法》
《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
和非居民企业。
依据上述规定,对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按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本办法。但在实务操作时,如果三类主体的所得税是按查账征收的,
建议参照《办法》执行。
二、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办法》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一)内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
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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