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相关财税问题
企业员工私车公用产生的汽油费和保险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个人提供国际
运输劳务是否征收营业税、私营医院是否缴纳营业税等是企业和个人所比较关心的话题。
针对私车公用所产生的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
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私车给公家用时别忘了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否则你所报销的费用
将作为单位给的福利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使用私人汽车,应签订租赁合同,所发生费用
为租赁费支出,否则应为职工福利费支出。
对企业来说不管是租赁费用还是职工的福利支出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而对个人
来说就则需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双方未签订租赁合同,个人在私车公用的情况下所产生的
诸如油钱、过路费等在单位报销后,将被认定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福利收入将计入个
人所得税计征金额征税。
问:我单位与员工签订车辆租用协议,同意员工车辆在职期间可报销车辆费用(不发租
金及车辆补贴),所报销的费用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答:对“私车公用”的双方签定有租用协议,与之相应的租用汽车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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