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房东交税,咋交?
开门做生意,首要的问题是需要一个经营场所。自己买房子,对于多数初创型的公司老板
而言,只能是奢望。退而求其次,只能是租房。租房过程中,最常碰到的又是个人房东。
与个人房东(出租的商铺)洽谈租金时,房东基本都会要求“净租金”,即所有与房屋
租赁相关的税费概不负责,一律由承租人负担,而且通常都会在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示。
双方谈妥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月租金 35000 元,相关税费由承租人负
担,签字画押后各自留存。
执行合同中,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到主管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指定地)代开
发票。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通常都会核定一个综合征收率予以征税。假设上述行为发生
在营改增后,当地综合征收率为 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第 5 项规定,其
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则每次代开发票时,承租人需替出租人缴纳 4000 元的税费。计算方法如下:
应负担税额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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