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的层级领导责任及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公司行政正职或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各部门的主管人员在工作中负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二、全面贯彻实施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各部门、班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努力把安全事故控制到最低,杜绝行车责任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生产的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履行职责,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及操作章程
,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不能弄虚作假、瞒报
。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努力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六、部门事故控制指标:
1.经济损失:每年因安全因素而造成经济损失控制在
10250元
以下。2.工伤事故:年度工伤事故控制在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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