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
,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
,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
,施工距离长应适当增加出入口数量。施工区面积不超过
5m2,
且施工人员不超过
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面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的人数每
100人不小于
1m的净宽计算。每个出入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250人。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m4)
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
,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
)操作区域等部位
,应当设置
火灾事故照明灯。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光照度应不低于
5[勒(克斯)]6)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
,距地面高度应为
1~1.2m
。标志灯正前方
.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1lx.
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
,应能自动投合。
8)地下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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