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机械车辆(含外租)安全管理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厂内机械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及安全意识,确保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项规定
。适用范围
厂内所有机械车辆(含外协机械车辆)。
管理部门及职责
1、生产科为机械车辆主管部门,负责机械车辆调度、检查、考核。
2、安全环保科负责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管理内容
第一条装载机、挖掘机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要求2年以驾龄),到生产科登记备案,定签订安全协议,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规程,按照安全操作章程
的要求规范作业,熟悉所驾机械车辆的性能,并能够处理简单的机械故障。要了解车辆的技术性能、使用规定、操作要领;要做到
“四好四会
”,即:管好、用好
、维护好、保养好;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驾驶员在出车之前
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章程
的要求,检查所驾机械车辆的运转
机构和制动系统。严格执行出车之前
检查规定,检查车辆情况
、机油、水位、传动、制动系统,并空车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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