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从《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一切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章操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一旦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应遵从
“三不放过
”原则执行。
二、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配戴完整防护服具,不得穿拖鞋,不得敞怀,衣帽不整,不得有诸如飘逸长袖、衣襟、饰物等安全隐患,女工长发束于工作帽内,车工佩戴护目镜。
三、安全操作机床,对机床进行例行润滑保养、试运转,发现异常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快速
上报解决,不得拖延、虚报、瞒报。
四、不得违规违章操作机床,不允许私自
加工与工作无关的零件,除专业人员外不允许私自
拆卸机床,胡乱调整。
五、不得乱拉电线,私自接用电器,除专业人员外不得带电修理电器,夏天不得用棍棒类器具捣电扇,断电后方可调整。
六、冬天,不得在车间烤火,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于取暖装置之上,以免发生火灾。
七、严禁机床未停稳抚摸机床运动部位、测量及装卸工件,车工、钻工、铣工、齿轮工等,严禁戴手套作业,以防出
现意外事故。
八、作业中应当及时
清理铁屑、物料,严禁乱堆乱放危及生产安全,尤其是
车床加工,严格防范
铁屑飞溅,精车长屑要及时清理,严禁铁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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