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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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最**的骗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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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7 12:46:37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6 22:39
UFO 这个,你终于承认了。而社会人们呢?
如果这个UFO从此绝迹,一百年后,人们是否还相信这个事实?

...
什么叫幻想,什么叫童话?

不能因为几个人沉迷于童话中,就代表存在过;不是因为几个人追求,就因为存在过。
    看看相信的人,,其实就那么几个,有钱人有多少?出了几个欧文?

自古到今,追求长生不老的人可能更多,但是这并不能证明长生不老存在过!

套用你的句法,看看“一百多年前,长生不老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中国道家,人们肯定承认,否则人们怎么能够掀起炼丹的狂热,怎么会出现汉武帝、唐武宗、嘉靖帝这些皇帝呢?”
         这个否则就能够推断长生不老的存在?

42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7 12:55:42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2 14:57
乌托邦  氏族公社我们看不到,我们可以看看亚马逊部落。部落中的财产就是部落人们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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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7 22:26:05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7 12:46
什么叫幻想,什么叫童话?

不能因为几个人沉迷于童话中,就代表存在过;不是因为几个人追求,就因为 ...
     仅仅相传说有这样的社会,我当然一样不相信。关键,我发现了出现这种社会的奥秘。
婚爱方式决定三种社会:1 没有婚姻,就像原始部落,这样的社会就是共产社会;2 首领允许婚姻,而其他人仍然没有婚姻,这就是奴隶社会;3 社会人们都允许婚姻,就是今天的社会,即私有制社会。(这个道理可以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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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8 07:36:21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7 22:26
仅仅相传说有这样的社会,我当然一样不相信。关键,我发现了出现这种社会的奥秘。
是的,也有人宣传发现了长生不老的奥秘,可是自从开始的时候有些人吃了丹药死了之后,那之后那些道士总是给别人吃丹药了。

    共产主义的宣传者们似乎也是这种趋势,他们宣称发现了奥秘,欧文那些人用自己的财产之后,列宁那帮人就开始用步枪拿别人的财产来干了,颇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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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8 22:54:51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8 07:36
是的,也有人宣传发现了长生不老的奥秘,可是自从开始的时候有些人吃了丹药死了之后,那之后那些道士总是 ...
这就要看他发现的是否存在道理。
婚爱方式决定三种社会:1 没有婚姻,就像原始部落,这样的社会就是共产社会;2 首领允许婚姻,而其他人仍然没有婚姻,这就是奴隶社会;3 社会人们都允许婚姻,就是今天的社会,即私有制社会。(这个道理可以实践检验

46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8 23:59:07
1、存在道理,只能证明有在这个道理上有实现的可能性,但是并不能够证明曾经存在过。

2、存在道理,加上神话传说,也只能说可能存在,构不成必然存在的可能性。

可能存在,和作为理论依据的必然存在是两个概念。
    正如我们并不敢说原始共产主义必然不存在,但是我们可以说,还没有看到过能够证明共产主义存在过的证据,用它作为理论依据是不合适的。

47
曹国奇 发表于 2012-9-9 00:47:22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5 01:17
社会中的财产是社会人们共同的财产。这样的社会就是财产共有的社会。

请问:我说的这些社会的财产形式 ...
如果抛开马克思给定的共有框架讨论那就另一个问题了。

在我的理论中认为群体财富都是共有的(切不考虑股份这种共有),但是共有的东西个体不能消费,于是必须分配,分配后的财富是个人的了,可以消费了。显然这种共有不是马克思的共有——即大家具有同等的支配权。

楼主应该注意,黑夜在偷换概念——即马克思的“共有=平等”。

48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9 14:29:53
曹国奇 发表于 2012-9-9 00:47
如果抛开马克思给定的共有框架讨论那就另一个问题了。

在我的理论中认为群体财富都是共有的(切不考虑 ...
恩,事实上我觉得:
     他一直在说,家庭式的情爱关系是可以推广到社会上形成大家庭的,至于家庭内是不是平等,这个不需要考虑,大家只要追求“共有”的名头就好了,也是可以实现的。

     而我一直在婆婆妈妈的翻来覆去地说,共有应该是具有平等权利的,因此家庭事实上不是共有(而是迪克推多),不具有平等权利的共有只是在封建社会头上加了顶“共有”的帽子,欺世盗名而已。

49
曹国奇 发表于 2012-9-9 19:43:43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9 14:29
恩,事实上我觉得:
     他一直在说,家庭式的情爱关系是可以推广到社会上形成大家庭的,至于家庭内是不 ...
共有,就汉语而言,共同用有就算共有,但是马克思的共有是指“股份”相等的共有。就群体而言,我揭示的头规律说明不管共有的法律和名利形式如何,事实上的拥有的“股份”肯定不平等,永远是少数人具有事实上的支配权,多数人是被支配。

显然黑夜一直在回避事实的支配权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原始部落的首领是没有任何特权的,相反要多贡献。比如分肉,头领要拿刀切肉一天,切保证每个人分得的肉质一样,头领不会凭借手里的刀给自己分点好肉,他且一天肉是纯彻的义务劳动。

50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2-9-10 00:08:10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9-8 23:59
1、存在道理,只能证明有在这个道理上有实现的可能性,但是并不能够证明曾经存在过。

2、存在道理,加上 ...
出现婚姻,必然出现婚姻小家庭。

一群人,如果他们没有婚姻,情爱不分,这群人出现的是一个共同生活的大家庭。

在这个大家庭社会里,财产共有,共同生活。

假如确实有一个这样的社会,请问这样的社会是不是共产社会?
婚爱方式决定三种社会:1 没有婚姻,就像原始部落,这样的社会就是共产社会;2 首领允许婚姻,而其他人仍然没有婚姻,这就是奴隶社会;3 社会人们都允许婚姻,就是今天的社会,即私有制社会。(这个道理可以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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