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误区系列:企业财产商业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
保险费,准予扣除。
误区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即使是商业保险,也准予
扣除,如企业自有的小汽车的“全险”就可在税前扣除。另“财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
有关的各类财产,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当企业参加的商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企业将依据合同约定获得相
应的赔偿,这时企业因参加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支出仍然允许扣除,其所获取的赔偿,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抵扣相应财产的损失后,再计算出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财产的净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解读:企业经营过程中“保险费”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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