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细则
1、依据施工进度,资料员及时收集整理两套齐全完整的技术资料。商务签证由技术员负责、施工员配合,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由技术员或施工员。日常巡检或月检发现资料不全或记录不及时的,罚责任人250元
/次。2、工程竣工时,技术资料必须同时整理完整,并于公司初验前
3个工作日报施工技术科审查,施技科
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连同资料一起交还项目部,限期补办完整,逾期罚责任人250元
。3、由甲方提供或外包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料,项目部在施工中须随时搜集,并要加强协调与管理,工程完成时,有关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否则,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影响工程验收的,罚款
1000.--3000.
元。4、竣工资料送往质监站前必须经公司施技科批准并填写《竣工工程质量验
收呈批表》。
5、工程因故停工(包括工程完工未经质量监督站初验)超过一个月的,资料员必须自停工之日始
35日内将现有资料整理完整报公司施技科存放,由资料员与施技科资料核查人现场核查签证,签证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复工时再将资料取回,不按照相关规定
执行的限期完成并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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