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说,劳动作为一个生产过程,可表现为一个持续的时间,为此,劳动量(即劳动力的耗费)可以用“时间单位”计量。
但是,劳动量就其本质而言,它不是一个“量”,即它(劳动量)不是单一的绝对量,而是相对量(比例或比率),其实质反映的是一个“比例或比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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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那儿说过这话,我不知道,但是像我国学院派那样,用马克思这儿的话反驳马克思在那儿说的话,没意思。
“劳动”是一种“即时运动”,本身无法测量其“价值”;“价值”是“物化劳动”。而劳动一旦“物化”,就表现为它的物质形态即“物”——使用价值。从劳动“绝对量”上看,即便寻遍“物”本身,你无法找到劳动的任何一个“原子”。从劳动“相对量”上看,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生产者之间的劳动量,以及生产同一使用价值的不同生产之间的劳动量,都表现为“物”的“相对量”。这种由“物”的数量上比例关系所反映出的——物化劳动之间的比例关系,是由社会消费需求的结构比例关系决定的。如果,生产的麻布量超过了社会需求,则该生产麻布的生产者同他的麻布将被“一起抓住、一起绞死”,即便这超出的社会需求的那部分麻布中包含“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救不了他和“超量”麻布的“命”!。
这就如同,价值量就其本质而言,它不是一个“量”,即它(价值量)不是一个绝对量,而是相对量,其实质反映的也是一个“比率关系”,即反映的是不同使用价值的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物”之间的数量比例的相对变化来表现的,因而是“相对”的,而非是“绝对”的。当然,这种“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最终取决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至于如何理解“比率”关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需要时间和实践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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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马克思那样不懂测量学就不要谈这些问题,否则必定闹笑话。测量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测量,如用长度测量长度,一是间接测量,比如用长度测量温度,用速度测量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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