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房安全操作章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章程
适用于井口检身工。
第2条井口检身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第4条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章程规定
。2.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章程规定
第5条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第6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
第7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符合要求。
第8条不的在距井口
20m范围以内
抽烟和使用明火装置,如使用明火,必须要有
相关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正常操作
第9条保持等候室处的等候秩序,及时制止入井人员的喧哗,吵闹等,按照相关规定
播放安全教育片。
第10条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第11条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
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第12条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第13条随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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