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不能成为事故的理由
近日,某石油化工企业连续发生工人在操作过程当中
触电导致伤亡的安全事故,在企业员工分析事故成因
时不约而同出现了
“不慎”的结论。据了解,员工
在总结各种大小事故的教训时,
“不慎”似乎成了一种伤亡事故的发生
的合理解释,而且具备特别大
的普遍性。
事实果真如此吗?回顾一下事故的发生
的经过,我们不难得出答案。
2月28日,该企业一辆天然气气罐车进行维修时,一名修理工由于缺氧倒在罐内,其他人在施救过程当中
,不慎碰到气罐上方的
380V
电线,引爆气罐内残留的液化气,造成
3人死亡,
5人受伤。
修理过程当中
,修理工个人没有做好准备,就匆忙进罐维修,明显属于没有维修气罐车的经验;其他人施救又
“不慎”碰到电线引发爆炸发生,表明维修部是在手忙脚乱的营救过程当中
,导致悲剧的发生。一切都清晰反映出,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维修部都没有面对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和应对安全事故的技能。从这个角度看,因施工事故造成的死伤,倒是偶然中的必然。偶然,只是轮到
修理工张三还是李四进罐维修,从而不幸遇难;必然,不能够居安思危,不能在平时做好安全教育以及安全预案等项工作,事故迟早要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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