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检查要点
1.1目的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有效监控,促使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合同,使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2范围适用于锡林浩特矿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1.3职责由基建工程部管理并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
1.4内容1.4.1.
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部
2000
版)。(2)《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1.4.2.
检查内容
(1)准备阶段
a、在设计完成,施工图下达后两周内,监理单位应在开工之前撰写
监理规划、专业(或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监理工作方法,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等,以书面形式提交我方,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
b、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之前
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我司
。c、要求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我方下达开工令。
d、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之前
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会审,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返工或变更,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经济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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