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考
以颁布和实施安全生产法为标志,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长期以来的被动局面:在监管方式上,治标多,治本少;在事故管理上,事后处理多,事前预防少;在管理思路上,重形式主义,轻实际效果;在制度建设、政策和体制设计上,应急对策多,长远考虑少,单项运作多,系统研究不够。
“机制”一词源于希腊文,起初用于机械工程上的机械、机械装置、结构及制动原理和运转
规则等,后用于说明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此后,宏观经济学用
“机制”说明经济机体内部各构成要素的相互关系、协调方式和原理。因此,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内涵,从系统论的观点看,是立足根本,并从长期考虑的安全生产系统各构成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协调方式和运转
体系。其构成要素具备
“四性”:第一个是
长期性:在制度建设、立法思路、政策设计和采取的措施上,管理效应对以后
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工作产生影响,而不是一种短期行为。第二个是
系统性:这是由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和事故链的特点所决定的。三是根本性:立足防范,从治本上研究和考虑制度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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