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江苏省开展旧区
/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老城区成片开发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地确定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既要努力满足群众改造需要,又要与政府财力、土地供应等能力相适应。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相衔接,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结合。棚户区(危旧房)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
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在推进时序上,坚持
先规划后改造、先补偿安置后拆迁
,先改造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再改造其他棚户区(危旧房)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落实资金、土地、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为棚户区改造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积极性。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户型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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