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严格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主动参加
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情况
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之前
、行驶中、收车后的
“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安监办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备
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书
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
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严格执行运转
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转
,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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