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成因
化学点火源的引发火灾
主要分为两种:化学自热着火和蓄热自热着火
化学自热着火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依靠特定条件下自身的反应放出的热量着火。特定条件包括:与水作用、与空气作用、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对其控制应当结合火灾成因的特点:
2.电气火源引发火灾
成因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器进入寻常百姓家,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控制该类点火源时应当注意以下特点:电动机
(马达)超负荷运转或绝缘不良、短路发热起火;电气线路安装不牢或接头松动打火,引起周围可燃物着火;乱接乱拉电线或线路绝缘层老化、破损,导致并线短路,产生电火花起火;变压器线圈绝缘损坏或接头接触不良等造成短路或电阻过大发热起火;用过的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未切断电源起火;熔丝
(保险丝)安装使用不合格,超负荷时失去保护作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引发火灾
;使用大功率灯泡靠近可燃物而着火。
3.机械点火源引发火灾
成因机械点火源即由撞击和摩擦等机械作用形成的点火源。一般来说,在撞击和摩擦过程当中
机械能转变成热能。当两个表面粗糙的坚硬物体互相猛烈撞击或摩擦时,往往会产生火花或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