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岗位的工作。
2职责2.1责任2.1.1在公司主管副经理和安全环保科的带领下
,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部责任
。2.1.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及规章管理制度
。2.1.3负责安全环保科工作的筹划、管理方法的研究与改善
。2.1.4负责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计划和业绩考核。
2.1.5负责与公司安全环保部相关部门的横向协调,共同做好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为基层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为联系点单位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2.2权限2.2.1对全厂的环保工作
有布置和检查权。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熟练掌握国家及中油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2掌握本公司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3掌握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及各部门的工作特点。
3.4 具备
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决策问题的能力。
3.5 具备
大专及以上文化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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