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得了职业病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怀疑自己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东莞市有两家职业病诊断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诊断。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东莞市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有:
1、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XXX
2、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
电话:XXX
对职业病诊断有争议
可申请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争议
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
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
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卫生厅和各市卫生局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在省设立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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