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隐患排查
一、重大安全隐患
1、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无专门措施放炮或炮泥未封满。
2、违章处理瞎跑(拒爆、半爆、残爆、丢炮等)。
3、剩余炸药、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
4、有害气体超限、煤尘含量超标装药的。
5、有瓦斯与煤尘突出、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放炮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的时间、距离躲炮的,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的范围停电的。
6、未使用专用发爆器。
7、炸药、雷管借给他人使用。
8、放明炮、糊炮的。
二、主要隐患
1、爆破材料箱放在不安全地点或存放在警戒线以内的。
2、靠近电气设备、顶板不完整或在警戒线以内做引药。
3、未清点人数、人员未撤至警戒线以外的。
4、未安排专人警戒、警戒距离不够,无警戒标志。
5、未执行
"一炮三检
"和“三人连锁
”制度。6、未装水炮泥及封泥长度不足或不执行洒水防尘等措施。
7、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炮采工作面未预留煤垛。
8、同一工作面使用
2台及以上发爆器放炮的。
9、爆破前爆破工未发出警号的。
10、放炮后未检查残炮。
11、瞎炮或拒爆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12、爆破工遗漏炸药、雷管的。
13、出现倒棚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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