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体滇 2004-9-2 17:55:19 博客中国(Blogchina.com) b43005c 张维迎为了替他所主张的私有化辩护替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的“合理性”辩护,在回应郎咸平“要善待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的演讲中,找到了一条理论的根据。张维迎说:“从经济学角度看,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帕累托改进。在现实中,有时可能还达不到这个标准,那么还有另外一个标准,就是说社会总财富最大化,或者说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如果一项变革,能够使得社会总财富增加,或者说受益者所得足以弥补部分人受到的损害,这种变革就是正确的。因为不这样做的话,整个社会就会被锁定在无效率状态。”
根据张维迎的说法判断改革正确与否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标准中的一个:1、社会总财富增加;2、受益者所得足以弥补部分人受到的损害。 根据第一条,社会开放制毒贩毒、制假造假都是是正确的,因为社会财富可以增加。 根据第二条,小偷和强盗的行为也是正确的。因为小偷所偷、强盗所抢正好等于被偷人和被抢人的损失。 至此,人们可笑张维迎的同时,会对于卡而多——希克斯标准产生疑问,有这样荒谬的标准吗? 卡尔多1939年发表的《经济学福利命题与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论文,提出了“虚拟的补偿原则”作为其检验社会福利的标准。他认为,市场价格总是在变化的,价格的变动肯定会影响人们的福利状况,即很可能使一些人受损,另一些人受益;但只要总体上来看益大于损,这就表明总的社会福利增加了,简言之,卡尔多的福利标准是看变动以后的结果是否得大于失。由此看来,卡尔多补偿原则是一种假想的补偿,而不是真实的补偿,它使帕氏标准宽泛化了。 卡而多的标准是益大于损,被张维迎头换成益和损相等。一字之差,完全歪曲了该标准。 希克斯补充了卡尔多的福利标准,认为卡尔多原则不够完善,因为它是一种“假想中”的补偿,现实中受益者并没有对受损者进行任何补偿。他认为,判断社会福利的标准应该从长期来观察,只要政府的一项经济政策从长期来看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效率,尽管在短时间内某些人会受损,但经过较长时间以后,所有的人的境况都会由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而“自然而然地”获得补偿。因而人们称希克斯的补偿原则为“长期自然的补偿原则”。 希克斯标准是补充卡而多标准,张维迎将希克斯的标准独立化,将希克斯标准的卡尔多标准基础抹去,将希克斯主张的时间关系和“所有人收益”等内涵抹去。为什么会如此?不会是张维迎的理解力问题,该不是张维迎心中只有私有化只有少数人的利益只有当前的急得利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