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
“备用药品
”审核、检查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
“备用药品
”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相关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
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
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
1次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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