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手术开始前、病患
离开手术室前核查制度
1.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病患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病案号
)、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手术部位与标示、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病患
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感染性疾病筛查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其他内容,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核查三方共同核查确认签字。
2.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并负责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中内容依次核对核查病患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
)、手术方式、
手术部位与标示,并确认风险预警等相关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核查结果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确认签字。
3.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负责对手术病患
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物品进行及时清点核查,手术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共同核查签字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手术清点记录一式两份,一份手术室留档,一份归入病历。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病患
姓名、住院病历号
(或病案号
)、手术日
期、手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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