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
1. 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安全有序生产,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工程质量的责任,防止技术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章程》等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煤矿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开采工艺不断改革,逐步向合理集中化过渡;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提高;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科学的,严密的管理。首先必须整顿和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为此,各部门、各专业管理机构必须要把加强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贯彻执行本项规定。
第三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需明确矿长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部责任。副矿长对分管的生产技术业务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矿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的业务负责。
第四条 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对矿长负责。矿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集团公司、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单位经批准后,由
副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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