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对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制度
预防控制和消除我司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对于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生产经营快速、稳定持续发展具备重大的现实作用和长远的意义。为增强劳动者自身健康及相关权益的自我保护能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璺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劳动者对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制度。
一、劳动者应当学习、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操作章程,正确合理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安全事故隐患应当有组织、有程序地及时上报。
二、监督、促使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落实
1、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享有获得职业健康、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享有了解工作场所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和应为采取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权利。
4、享有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享有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享有拒绝违规违章指挥和拒绝强令进行没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