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分厂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章程规定
1、 坚决遵守各项安全章程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认真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人身设备事故。
2、 上班前一定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女员工的发辫整理妥当,不准在工作岗位上穿高跟鞋。操作时注意集中精力,严肃认真,防止碰伤,烧伤。
3、 对新员工、实习培训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4、 除当班司机、副司机或顶班司机外任何人不允许随便开车,当司机不在确须开车时必需取的工段长同意,由工段长指派熟练人员操作。
5、 车辆开动时必须与有关岗位取得联系,要发出信号、鸣笛,注意前方是否有人及障碍物确认无误方可开动。烟雾大时,行车要慢并不断鸣笛。
6、 严禁在操作时离开操作室或手离开操作器,操作完毕,控制器要放回到零位,并切断电源,使用手摇装置前,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7、 车辆行走时,禁止上下穿越。严禁在熄焦道行走、休息。
8、 各车在行走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各移动设备在移出后未返回原位前禁止动车。
9、 严禁用打倒车代替走行闸,严禁在机械设备运转中进行加油、清扫、检查和维护,确属不能停车加油的必须要使用油枪、油壶。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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