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1办证1.1《高处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1.2项目负责人持《高处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资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3根据高处作业级别,按照相关规定
的审批权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确认后
,将《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留底存档
。1.5对施工周期较长
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人员需高处作业的可以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时可不系安全带,但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
1.7高处行走时不能双手持物。
2有效期《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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