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
(2018年版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涉及建设、消防、人防、绿化、抗震、环保、环境卫生、节能、交通、航空、气象、水务、燃气、文物保护、信息网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三区四线"空间管制要求;
(二)在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应当以旧城更新、整治为主,不得破坏原有历史文化风貌和空间格局;
(三)不得擅自占用、填埋或改造河流、溪沟、水库及排水冲沟等,对自然排水通道和蓄水设施进行改造的,应当专题论证;
(四)临近保护山体、水体周边区域(以下简称“两边”区域)的建设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专项规划要求。
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的划分,应当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确定,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未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附录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其配套商业、商务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以居住为主的商住混合用地,其商业、商务等建筑面积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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