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镀企业实际负责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
考核企业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部门
“电镀专项安全管理培训
”,且考试合格。(2022年
4月底完成)
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1、一般电镀企业至少配备
2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
2、分租车间在
5家以上必须配备至少
3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
3、涉及剧毒且
100人以上的电镀企业需配备
3人以上专职安全主任,且至少有
1名中级以上(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4、安全主任按照要求每天对全厂进行安全巡检
,督促整改隐患,并认真做好
相应记录;
5、企业安全管理架构以及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均需在安监办进行备案。出现
2次现场核对安全主任不在岗的视为未能够按要求
配备、开展工作;
6、安监办将视企业安全情况
对安全主任进行现场试卷考核,安全主任现场考核不合格一律视为无资质。
3年内发生
2次以上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并造成影响的,安全主任一律列入
“黑名单”,不推荐在松岗辖区危化、电镀企业任职;
7、安监办发现企业安全主任配备、资质、工作开展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处罚一律按照要求
顶格处理。
三、夜班(节假日)安全管理
电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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