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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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测试一下诸位的表达能力 [推广有奖]

21
he_zr 发表于 2012-9-13 14:04:26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3 10:30
我说我在缩写句子了吗?你不是知道,词也是可以缩写的吗?
另外,形式逻辑与语法既有关联,又不是一回事 ...
如“天气是冷”应缩成“天气冷”,“我是昨天买的票”可先缩成“我昨天买的票”,再缩成“我买的票”。

我说我在缩写句子了吗?你不是知道,词也是可以缩写的吗?

以上都是你干的,如果你不是在缩写句子,那你在干什么?此外,也没有谁说形式逻辑与语法是一回事。后者包括前者,语法包括“逻辑法”和“语义法”。因此,形式逻辑的应用只是内容之一。

22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3 15:33:14
he_zr 发表于 2012-9-13 14:04
如“天气是冷”应缩成“天气冷”,“我是昨天买的票”可先缩成“我昨天买的票”,再缩成“我买的票”。
...
我把我前面的话重新引一遍——
所以,此一“是”乃非彼一“是”。按照缩写的要求,作为副词的“是”是应当被缩掉的。如“天气是冷”应缩成“天气冷”,“我是昨天买的票”可先缩成“我昨天买的票”,再缩成“我买的票”。

在这段话中,注意红色加粗的两个字,我明确地讲我在缩写句子了吗!我讲的只是缩写!“缩写”懂不懂!它可以是句子的缩写,也可以是词或短语(词组)的缩写,还可以是文章或作品的缩写。把“我是昨天买的票”改成“我买的票”难道不是缩写吗?

23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2:02: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3 15:33
我把我前面的话重新引一遍——
所以,此一“是”乃非彼一“是”。按照缩写的要求,作为副词的“是”是应 ...
你这完全是一种狡辩方式。对一个句子,拿掉其中由词或词组构成的一个成分,还不是在对句子进行“缩写”,这是什么逻辑啊?仅仅因为你拿掉的是一个词,所以是“缩写”词,这种论调真是千古难得一见,把拿掉和“缩写”混为一谈,或者根本不知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你离基本常识相去甚远。

24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4 14:10:18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2:02
你这完全是一种狡辩方式。对一个句子,拿掉其中由词或词组构成的一个成分,还不是在对句子进行“缩写”, ...
第一,词或词组本身也是可以缩写的,这个没有问题。
第二,“我是昨天买的票”在缩写时忽略了一个“的”字。在这里,“的”用在谓语动词后面,实际上也是起强调作用。所以“我是昨天买的票”不是一个词而是一个句子,“买”是这个句子的谓语动词,“是”只是一个副词,表示强调。

25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7:45:35
qf20089 发表于 2012-9-13 13:11
所谓的正确说法,在中国就是按汉语语法来说话、写话,按中国现代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说话、写话,要正确 ...
既然是“按汉语语法来说话、写话,按中国现代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说话、写话”,也就按语义,这就对了。可你前面对(1)句为什么又按逻辑,而不按语义来“缩句”,称它是“病句”呢?

26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7:57: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4 14:10
第一,词或词组本身也是可以缩写的,这个没有问题。
第二,“我是昨天买的票”在缩写时忽略了一个“的” ...
第一,你是拿掉句子中的一个成分,尽管这个成分由一个词组成,是拿掉,不是“缩写”。这才是问题。

第二,所谓“起强调作用”,如果不是根据语义,你怎么能从“A是BC的D”中知道“的”的作用?

27
qf20089 发表于 2012-9-15 09:07:39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7:45
既然是“按汉语语法来说话、写话,按中国现代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来说话、写话”,也就按语义,这就对了。 ...
我说你的句子是病句,已经带了前提条件,请你仔细看我的回复。
在(1),缩句以后语义没有变,你如果不懂的话,请你抽时间补一补语法知识。

28
he_zr 发表于 2012-9-15 10:12:00
qf20089 发表于 2012-9-15 09:07
我说你的句子是病句,已经带了前提条件,请你仔细看我的回复。
在(1),缩句以后语义没有变,你如果不懂 ...
判断一个句子对错,应当直接表示出来,而不该搞什么“带前提条件”之类的模棱两可。

看了你所谓的“缩句”,用的是形式逻辑方法,后面又称应该根据语义,这就让人坠入云雾,你在请别人抽时间补一补语法知识的时候,不妨请你自己先练好表达,看看前后是否矛盾。

29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5 13:41:59
he_zr 发表于 2012-9-14 17:57
第一,你是拿掉句子中的一个成分,尽管这个成分由一个词组成,是拿掉,不是“缩写”。这才是问题。

第 ...
缩句就是要保留句子的主干,去除句子的枝叶。缩句可以一步完成,也可以分步完成。如果在一句话中,枝叶只有一个词,那么缩句只需拿掉这个词就可以了;如果枝叶有许多词,那么在缩句时就可以先拿去离主干最远的词,再拿去离主干较近的词。

是否起强调作用当然要根据语义,但不是根据说话人想要表达的意思,而是根据公众的语言表达习惯。
“我是昨天买的票”,“我”是其中的主语,“买”是其中的谓语动词,“我昨天买的票”已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如果不是为了强调,“是”完全是多余的。
而在“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中,“是”就是一个谓语动词,失去了它,这句话就不再完整。
所以,此一“是”乃非彼一“是”。“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可以缩写为“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原因”,而“我是昨天买的票”就不能缩写为“我是票”。

30
he_zr 发表于 2012-9-16 10:16:48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5 13:41
缩句就是要保留句子的主干,去除句子的枝叶。缩句可以一步完成,也可以分步完成。如果在一句话中,枝叶只 ...
看来你对事物怎么定性一概不知,拿事物间某些相同的特征做依据,认为具有这特征的就是同一事物。分析和“缩句”当然具有“拿掉”句子某些成分的特征,但分析既不是“缩句”,“拿掉”也不是“缩句”。各种概念或性质泾渭分明。

既然“根据语义”,又“不是根据说话人想要表达的意思”,而是“根据公众的语言表达习惯”。好嘛,先不论说话人的意思是不是语义,就说这语言表达习惯。起码你已经否认自己的“唯形式逻辑”论,除了形式逻辑外,还要根据言语表达习惯。这种习惯就是语义的载体形式,载体形式的内容就是语义。所以,根据习惯,逻辑上就是根据语义,一回事,你只不过很不情愿的拐了一个弯,不得不间接的承认,语义才是决定句子成立的首要根据。其次,个人的意思是不是公众的意思,或个人的表达形式符不符合公众的表达习惯,就不是你我之间可以解决的事,我俩谁说都不算。

至此,语义或承载语义的表达习惯才是分析句子首要的根据,形式逻辑其次,形式逻辑不能独立决定句子的正确与否。这个语言问题的争论可以画一个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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