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法
一、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果发现
有运转不正常或损坏时,应当立即
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货梯应当配备
专职司机,且司机应当遵守
安全操作章程
。四、运转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当立即
停止电梯运转
,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当立即
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当轻拿轻放
,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
九、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
护栏。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