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
为了进一步加强
综合医院药学部门的标准化
管理,指导医院加强药学部门内涵建设,促进医院药学发展,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和药物
水平,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基本标准。
医院药学部门是医院专业技术科室,负责有关的药事管理和药学专业服务
,并承担监督与推进相关药事法规落实的职责。药事管理和药学专业服务
主要包括本医院药品保障供应与管理;处方适宜性
审核、药品调配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实施临床药师制,直接参与临床药物
;药学教育、与医院药学相关的药学研究等。
医院药学部门的设置:二级综合医院设置药剂科,三级综合医院设置药学部。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
一、分区布局
(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
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