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使用呼吸机
病患撤机指征为:
(1)原发病已基本愈或病情稳定;
(2)营养情况及肌力良好,断开呼吸痊机后,呼吸平稳,无辅助呼吸肌参与呼吸现象;
(3)呼吸频率
<30次/min
,潮气量
>300ml;
(4)神志清楚、反应良好,有张口及咳嗽反射;
(5)神智清醒,肺部感染控制或基本控制,无痰或少痰;
(6)氧和良好,吸入氧浓度(
Fio2
)<0.6
时,动脉血氧分压(
Pao2
)>60mmHg
,能够维持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
Paco2
)在相对正常
范围以内
。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停机。过早停机会加重呼吸肌负担,导致呼吸机疲劳再次呼吸衰竭;延迟停机则会造成呼吸机依赖和各种并发症,会给
病患造成非必要的
痛苦和经济负担,以及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对呼吸机上机的适应证及撤机时机严格遵循三级检诊制度,最大程度保护
病患的治疗效果及经济利益。
当病患病情稳定,已经具备撤机指征,可考虑撤机,撤机前应详细告知
病患撤机的方法及步骤,以增强其信心。
撤机方法
及其注意事项
:采用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准备撤机的
病患,撤机时间宜选择在上午
8时---10
时,下午
3时---6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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