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
1范围本要点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安全评价、检测岗位人员的日常巡检和防火巡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2022-05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2022-05
07《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2022-05
10《火灾报警控制器》
GB2022-05
0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2022-05
06《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GB26875.1-201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2022-05
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03-2004
3内容3.1系统设置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火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