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本车间岗位职业危害情况,必须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定期对岗位职业危害进行监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冶金车间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等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厂部环保科负责本集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
二、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监测周期
1.粉尘作业
1.1粉尘测定点确定,测定项目及测定方法按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执行。
1.2粉尘浓度监测周期:0mdash;1级危害岗位为3个月测一次;2级危害岗位为2个月测定一次;3mdash;4级危害岗位为1个月测定一次。监测率为100%。
1.3重点防尘设施评价周期为3年一次。覆盖面为100%。
1.4定期开展粉尘作业岗位分级评价,掌握有害作业岗位级别。如作业条件改变,应当随时组织评价。
2.有毒作业
2.1毒物监测点选定及测定按《冶金车间职业卫生检测规范》执行。
2.2毒物浓度监测周期:0级危害岗位每年测定一次;2级危害岗位3个月测定一次;3mdash;4级危害岗位每月测定一次。
2.3对防毒设施的技术效果和性能参数2md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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