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流程
根据2015
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下达
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
2015
〕73号)指出:
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
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
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
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再来说说备案地点:
法人单位申报:
法人单位申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发展改革委备案,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
自然人申报:
自然人利用自有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电网企业代为登记,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区(县)电网企业按月统一报区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
接下来看看要提交的资料:
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所需准备的资料也不尽相同。自然人与法人所需准备的备案资料料如下:
自然人为投资主体:
所需准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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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