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基础开挖安全
堤防工程是加强预防水涝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水利工程。堤防工程基础开挖应该做好
以下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按照
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开始前应进行原泥面测量,并取得现场工程师认可,作为边坡放样和挖泥范围的依据。
2、开挖的平面位置、断面尺寸、边坡、标高均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
开挖厚度控制为
1.50m
,放坡采用阶梯法。
3、开挖的边坡不应陡于设计图示边坡,开挖的稳定边坡如设计图所示,每边超宽不大于
2.0m
。过多的超挖是不允许的,否则超挖处必须用规定的材料回填。
4、开挖后,如因滑动、滑坡、塌方或回淤等,必须进行清理,并维持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线、边坡、标高要求。
5、底标高不能高于设计图示的底标高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底标高,开挖的超深一般不大于
0.5m
。6、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当及时
组织验收并抛填袋装砂,如不能及时抛填,则要在抛填前清除淤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若发生回淤需自行安排船机清淤,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7、挖泥定位据具体船组情况采用导标法或实时动态
GPS自动定位系统。在施工过程当中
应勤对标,勤打水,控制挖泥厚度,尤其是
边坡及斗位连接处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