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员工工作岗位要符合法律法规
导语:法制概念的建立是作为另一个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
的对立而成的,即法治,法制被认为是奉行法律工具主义,即把法律当
作ZF统治的工具,而法治则意味着
ZF本身也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法
治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幸免于法律或凌驾法律之上,其概念可以追溯到古
希腊。 一、案情简介
张某等
8人于2002
年-2003
年先后入职甲
GS,均在专柜部门担
任安装员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
2010
年3月3日起至2014
年3月31日止,工作岗位为普通
/电工类,工作地点为广
东某市,每月工资
770元,标准工时,若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
位的,GS本着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予以适当安排,员工予以服从。在
实际履行中,张某等
8人的工资结构为出勤工资
+周六加班工资
+绩效奖金。 2011
年7月份,甲
GS以在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共同作用
下,消费疲软,出口和投资需求回落明显,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订
单较少,为此事
GS的经营运作和提高生产效率等,
GS进行了合理的
生产安排,撤掉专柜,把专柜厂安装小组张某等
8人划归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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