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临时接线安全操作章程
1、凡公司内部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
380伏以下者)均按本项规定
执行。2、在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分事先通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
“临时接线装置申请表单
”。经两部门经批准后
,方可由车间派电工或动力部门派电工进行架设。
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按照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临时接线处理。
4、临时接线装置如果发生
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当由
承装人负责。
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
6、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动力、生产安全部门各一份并经批准后,
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7、未获得许可
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动力、生产安全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
使用。车间、部门应在四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动力部门在通知车间领导后,有权责令本单位电工拆除。
8、装置临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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