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承包、劳务分包过程当中
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1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所有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文本中
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当遵守
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
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总承包单位不得
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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