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乙炔气焊安全操作章程
1.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紫
铜质材料制作。
2.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不得小于
10m。3.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
“严禁烟火
”标志。4新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的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土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6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
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应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
晒。严禁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7.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
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至少应留
49kPa(0.5kgf/cm2)
的剩余压力。
8.严禁使用未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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