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1条通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了进一步规范
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年度质安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实施计划、资料汇总与下发、总结。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的组织。
3.区域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质安培训,收集培训效果反馈单并上报;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质安培训,并将培训总结上报集团。
4.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
第二章培训计划制定
第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依据
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次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填报《培训需求表》(《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附表)。
第6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申报的培训需求表进行审批。
第7条审批过程当中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可以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协商调整培训计划,待双方确定后,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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