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凡本项目的临时搭盖、未竣工、完工的建筑物均属临时住宿范围(下称宿舍区),经批准的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劳务班组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部署
,劳务班组负责人不允许随意
更换住宿人员,如有更换应当及时
通知项目部。
2.住宿人员必须办理好暂住证、上岗证、就业证、审检证,办理不完整的,不得留宿(在入场前,劳务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共同进行验证)。
3.劳务负责人应安排本班组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员,并将卫生值班员名字写于宿舍门口的值班牌上,卫生值日员必须负责宿舍内的清洁卫生、被子、蚊帐及帽子生活用具等整齐摆放的监督等工作,卫生值日员一天以内
至少不得少于2次
清洁、整理室容,宿舍内的垃圾由卫生值日员按项目指定地点倾倒。
4.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火炉、煤气灶及其它电热器具。
5.严禁将炸药、雷管、导火线、汽油等易爆易燃易爆物品
带进宿舍区搁置、储藏。
6.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维护,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更动、布设。
7.在宿舍区内严禁乱丢烟头、垃圾,乱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