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外投资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基金投资;
(五)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七)其他投资。
三、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
(一)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
(二)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跟踪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合或参与投资的部分工作。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四)公司经营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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